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厅系统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教财函[2016]147号),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批复省教育厅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甘教财[2018]43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部门决算相关表格予以公开,并说明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和平、段家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4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24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32.35万册、电子图书113.65万册,数字资源8042GB,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本科生近1.8万人,继续教育学院35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
学校设有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商管理、会计、统计、信息工程、外语、艺术、商务传媒、法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国际教育、继续教育等16个二级学院,有MBA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和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等三个教学部;现有甘肃经济发展数量分析研究中心、甘肃省商务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西北金融中心等3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有经济研究所、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理财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西部经济开发研究中心、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法商研究所等16个研究所(中心)。
截止目前,学校为国家特别是为西北地区培养和输送了7万余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现已成为甘、青、宁三省(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教育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及财经类在职干部和人员的培训基地。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学校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和“与时俱进抓发展,开拓创新抓改革,勤政廉洁抓管理,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走内涵提升与规模发展相结合、专业优化与人才需求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争取早日把兰州财经大学建设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重要影响的教学型财经大学。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兰州财经大学总收入45850.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823.25万元,主要来源为省本级财政拨款及中央财政的转移性拨款;事业收入14200万元,主要来源为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其他收入1826.85万元,主要来源为没有直接预算级次的同级及非同级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总支出45718.9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统计:教育支出41489.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0.2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的离退休人员支出、抚恤金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3.66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支出;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的科学研究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75.9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按支出类型统计:基本支出31672.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职工的工资、水电气暖、维修、办公、差旅等基本教学活动支出;项目支出14046.46万元用于学校事业发展中设立的专门项目在开展工作中发生的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校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9823.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9823.2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5593.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0.2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13.6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5.99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兰州财经大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0万元,实际决算支出19.42万元。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甘肃省教育厅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2017年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四、专业性名词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补助):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
3.事业收入:指本年学校学费收入上缴财政后返还给学校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学校附属单位按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学校取得的“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等。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普通教育支出、教育附加安排支出等。
8.科学技术(类)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等。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图书馆方面、体育竞赛、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1.医疗卫生(类)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13.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为助学金、退休人员支出等。
20.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