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兰州商学院委员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兰商党发[2005]50号)及整改工作安排表,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对于群众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涉及到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具体计算过程等问题,学校非常重视。现将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1月份发放工资时,将教职工个人所得税扣缴的有关政策(甘肃省兰州市地方税务局编制的《个人所得税简介》)和具体计算过程及步骤《个人所得税扣缴计算表》,以书面的形式,由学校各部门于11月7日在发放本月“工资单”时一并领取,并通知到每位教职员工。希望各位教职员工进行认真核对,如有问题,请与财务处联系(办公楼424室,外线:4673803,内线2075)。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