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迎接新生报到做好准备工作,定于8月30日至9月6日暂不收在校生学费。
二、请同学们于8月25日前将学费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建行卡(随录取通知书时发放的建行卡),财务处将通过建行直接划扣,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发票。
三、通过银行代扣学费成功后,财务处通知二级学院到办公楼103室领取学生发票(请各学院指定专人领取发票)。
四、通过银行代扣学费及住宿费只能一次性全额交清。建行卡余额不足全额费用时银行不划扣。(注意:按规定,要保证扣款后帐户尚有10元以上余额)。
五、8月25日以后学校每周代扣一次学费及住宿费。财务处不再收取现金。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