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综合财务预算,根据部门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核定经费预算。
二、严格落实和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做好日常会计事项的报账、记账、算账等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并按期提供各项财务报表和会计资料。
三、认真审核各项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符合手续的经费开支有权拒付,确保各项经费指标的预算控制,提高使用效益。
四、按照国家和人民银行的规定,合理使用现金和工资基金,做好按期核算计发全校教职工工资、津贴和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等工作;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作。
五、审核物资、设备的采购、订货合同,根据资金情况,对物资、设备采购计划提出初步意见。
六、负责基建项目支出费用、修缮费用、设备维修费用的核算和管理,严格审查各项工程的预算、决算,做好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
七、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学校下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会计核算工作。
八、加强学校各项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做到账账相符,帐实相符,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九、负责月末、年末的结账和年终收支账户的结转及年初帐目调帐和余额初始化工作。
十、定期清理暂付款,对长期挂帐的款项要及时认真的清理,对呆帐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十一、负责核对银行对账单,每月编制银行未达调节表。
十二、负责接待有关人员的账务及原始凭证的查阅。
十三、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